象山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(2022-2035)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
发布时间:2023-09-27象山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(2022-2035)
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
一.规划基本情况
规划名称:象山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(2022-2035)
规划概要:本次规划范围包含象山经济开发区临港装备园、城南高新园和象西循环经济园三个园区,总用地面积88.48平方公里。其中临港装备园位于东北部,东至象山港海域与道人山围涂(不含),南至象山港路,西至周家岗(不含)、政和路、牛岙村(城东工业园)、大爿山(不含)、X501乡道、环港公路、临港路与象山港大桥,北至象山港海域,用地面积47.65平方公里;城南高新园位于南部,东至来薰路、沿海南线、鹤头山(不含)、象山港海域,南至大湾山(不含),西至沿海南线、美德路、大岩山(不含)、环城西路、迎恩路,北至靖南大街,用地面积25.84平方公里;象西循环经济园位于西部,东至电厂路与大唐电厂,南至象西线,西至象山县与宁海县行政边界,北至象山港海域,用地面积14.99平方公里。规划期限为2022-2035年,其中近期2022-2025年,远期2026-2035年。
发展定位:海洋经济高地、高新智慧港湾;打造全国海洋经济与装备制造示范区;浙江省高新技术与智慧产业示范区。
主导产业:象山经济开发区内各片区的主导产业各有侧重,其中:临港装备园的主导产业为临港装备制造、海工装备制造、港口物流、智能制造、化工、电镀、海洋生物、汽摩配、印染和纺织服装。城南高新园的主导产业为针织服装、机械电子、新材料(非三类工业项目)、绿色能源、设备制造、金属制品、汽摩配。象西循环经济园的主导产业为汽摩配、电子电器和功能材料。
规划结构:规划形成“一带、三园、十三片区”的总体结构。
二.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
本次规划环评是在对《象山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(2022-2035)》和规划涉及区域现状进行调查分析的基础上,确定评价的内容和要求,对实施该规划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、预测和评价;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以及预防和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;最后得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。
三. 联系方式
(1)规划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
单位名称:象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
联系方式:郑工 0574-65769801
(2)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
单位名称:350vip浦京官方通道
联系方式:朱工 0571-87996030
(3)规划环评审查单位和当地环保部门
规划环评审查单位名称:浙江省生态环境厅
联系方式:0571-28869191
当地环保部门: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保窗口
联系方式:0574-65733520
四.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
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;公众对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;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;其他的相关建议。
五.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
在本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,公众可通过邮件、电话、传真、信函等方式,与环评单位、环保部门、开发区管委会联系,发表意见和看法,公众意见调查表见附件,建议团体单位应加盖公章,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。
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:2023年9月27日~10月20日,公众意见接收邮箱为150541568@qq.com。
公告发布单位:象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
公告发布时间:二O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